相关问答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经济补偿金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经济补...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只有在符合解除合同条件时,单位才能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点需要单位承担证明责任。单位需要证明你表现不好,并且需要证明表现不好已经具体解除合同的条件。除协商一致外,如果不具体解除条件,单位却强行解除,则涉及到单位违法解除的责任问题。在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另外,自2008年之后,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张入职之日起满一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想返回原单位工作,劳动者需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表达想回去工作的意愿,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因为是保密单位,劳动者可能会面临重新的审查,如果审查不通过,可能无法重新返回原单位工作,实践中,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时,无重大失误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保密审查通过后,若用人单位有相对应的岗位招聘需求的情况下,通常会接纳劳动者重新入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2、应在劳动合同条款之内约定试用期,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不予认可,属于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3、现在有很多单位之所以口头约定试用期,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确是有一小部分公司是妄图逃避法定义务,但也不可忽视现在国内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强,入职一两个月公司觉得不合适被辞退或主动离职的事例相当普遍。而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繁杂,短期内频繁地入职离职,有些人也不在意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从简化工作的角度考虑,很多工作就做的不是很规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单方甚至和员工协商决定,试用期内不交社保,试用期后如果转正再行补交。其实,这是误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造成的结果。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纳、如何缴纳都不是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即使双方有书面约定,只要与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约定也是违法的,定约双方还是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来执行。劳动关系建立后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对于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应该已有了清晰的概念。但是不少用人单位却提出,他们并不认为试用期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尤其是实践操作中试用期并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现象非常普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953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