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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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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据此,征收土地一般是出于国家公共利益的考虑。不同的征地用途补偿标准一般也会有所差别。 S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主要指以下六个方面:(一)国防和外交需求,如建设军事设施、外国使馆等。(二)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如水电站、道路、铁路、水库等。(三)政府组织实施的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灾害防治、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共事业等公共事业需求,如修理学校、修理医院、水源地保护等。(四)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求,如经济适用室、廉租室、公租室等。(五)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组织实施的危险住宅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区需要改建旧城区的现在流行的小屋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属于这一类。(六)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需求。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各地为了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征用土地进行城市建设,征用的土地用于商社建设,也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那么,关于征用土地的公共利益问题,答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进行搜索。
1、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 4、建设用地申请表;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6、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8、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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