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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除非劳动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情形,那么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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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是,都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你说的情况下,你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要求经济补偿。你在该单位工作五年,就是五个月的工资,加乘以二,就是你可以要求的经济补偿金。不过以上所说,在你没有违反法律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为宜。你说你违反了公司规定,不知是违反的什么规定。
1、单位违法辞退,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2、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进入该单位之日起计算;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若该同事工作不满15年,则经济补偿按他在你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他支付。若他已在你公司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话,你公司不能辞退他,你公司若辞退他,他有权要求你公司继续履行;他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你公司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他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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