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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不存在工伤。可按人身损害主张赔偿。 工伤仅存在于劳动关系中。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
劳务关系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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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为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调整,所以不能适用。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节,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应按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劳务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程序上,此类案件由于员工受害赔偿纠纷,工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劳动仲裁程序。劳务关系的雇主不限于用人单位,也可能是个人,雇工不限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包括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等。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在劳务事项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
劳务关系是可以认定工伤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可以按照普通侵权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是员工受害赔偿纠纷,员工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无需劳动仲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员工在就业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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