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可以和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情况: 一、分公司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 二、分公司虽未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但总公司已...
分公司能建立劳动关系,分公司是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企业组织,依法可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分立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如果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原劳动合同将继续有效,劳动合同将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不可以。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并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而个人与个人之间形成的关系为劳务关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管理与服从的关系,受《民法典》的合同编保护。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3、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4、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一般表现为是总机构与分机构的关系,具有从属的特性。 5、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安置在异地的派出机构。 6、在法律上,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从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个体。 7、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8、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9、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