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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违法辞退老员工补偿金多少

2021-10-23
退休员工补偿标准:根据劳动法规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按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是按照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工人发放。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只能在法定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这里的法定情况有4种: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36条:使用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失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有过失的情况下,使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需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来说,使用者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使用者选择追加支付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追加支付的工资必须根据该劳动者1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确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可以在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追加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因病或非劳动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使用者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过劳动者和劳动者协商,无法达成合同内容。四、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由于经济和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使用者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需要注意的是适用经济性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经济性裁员的例外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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