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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外包关系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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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它们的之间区别是: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组织外部寻找资源来完成组织内部工作。“外包”最初是应用于信息系统技术行业,后来发展扩大到生产、销售、研发、物流、人力资源等行业,这样“外包”一词才单独独立出来成为专业术语。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1、劳务外包的界定 劳务外包作为一种业务外包、服务外包,充分发挥了其利用其它企业核心项目优越性来解决自身问题的优势,以便更好地将资源利用到自身核心产业的发展中。并且,这种外包形式还可以解决员工工资、社保、加班费用的相关问题,大大地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并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劳务外包属于一种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包人要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发包企业也必须给承包企业支付相关的报酬。劳务外包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也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其主体可能是两个法人之间,可能是两个自然人之间,也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其内容和形式也呈现多样化趋势。 2、劳务外包存在的法律风险 劳务外包从法律性质、从业资质、法律关系和支付报酬标准方面都区别于劳务派遣,但劳务外包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由于合作承包企业的选择不当造成的劳务问题的出现,从而会损毁发包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劳务外包合同规定不明带来的风险承担不明确的问题;承包企业对发包企业信息的保密问题等等。劳务外包的承包商一定要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在劳务外包中这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在劳务外包中,发包商会将除了发包工程以外的一些事项告知给承包商,而这些告知的信息往往可能涉及到发包商的商业秘密,因此,选择一个信誉较好的、具有一定从业资质的承包商是非常重要的。 3.风险提示: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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