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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不能协商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一、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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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立即补办手续,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二倍工资,共11个月。同时,劳动者可以随时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违法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并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救济,就需要提交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宜的通知》(劳动法200512号第二条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证人证言由劳动者举证,其余由用人单位提供。
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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