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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是属于公共的利...
不可以。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是属于公共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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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以人身、财物受损为由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如果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在管理上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业主不能据此拒交物业服务费。 若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给业主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业主人身、财产损害的,应依据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不可以。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是属于公共的利益,故业主不能据此而不缴纳物业费。 风险提示:物业费是每个业主都要按时缴纳的费用,但是实际中很多小区都存在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来约定这种现象,一般情况下,法院审理后如果情况属实,可能会强制执行。
一、业主维权是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是向当地房管局投诉的,另外视具体的侵权行为所归属的管理部门不同,具体处理。 二、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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