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申请劳动仲裁后五日内会通知被申请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通知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你提到的申请劳动仲裁多久通知被告。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
申请人参加劳动仲裁,在以下劳动仲裁活动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通知申请人: 1、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且书面通知申请人。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4、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调解成功的,应当制定调解书。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5、仲裁庭作出裁决的,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并且将裁决书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804人已浏览
5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