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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战因公享受工伤待遇的回答见下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中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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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因工伤在家休病假,如果是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伤停工留薪工资的,如果工伤停工留薪已过,休病假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如下: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1、劳动者因公受伤,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照发,即劳动者在此期间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但如果劳动者请病假的,则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代班人员受伤,用人单位的责任承担: 1、用人单位不知道代班情况,也不会同意代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同意代班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知道代班情况后,不同意代班但也未采取措施制止的,用人单位应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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