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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聘期满10年的聘用职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行政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退休年龄是: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干部55周岁、工勤人员50周岁女高级工属于女工勤人员应50周岁退休根据197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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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人社部等部门百忙中关心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退休年龄,统一事业单位女职工退休年龄,几十年的同性不平等退休年龄应统一了,尤其关注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女高级技工(从普工转为高级技工,工勤技能3级)的女职工能享受起码的55岁退休权力高级技工是十二五经济转型必不可少的技能型人才,尤其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50岁退休更是浪费人力资源,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关注民生,2011.10.24国务院法制办推出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立法进程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也是事业单位岗位的组成部分之一,深圳市2011.10.28通过全国首个性别平等条列,女性身体健康本人愿意可和男性平等退休(女公务员除外),我们并不是要求和男性一样60岁退休,起码首先尽快统一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和女干部平等55岁退休这一民生热议问题,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55岁退休合情合理并不是延长,并不影响年轻人就业,这是十二五经济转型必不可少的技能型人才,是刚工作的年轻人无可替代的,因因地制宜,垦请你们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程立法中,统一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享受55岁退休这一起码的劳动权力(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退休年龄存在两个不平等和女干部退休年龄相差5年和男职工相差10年太不公平)事业单位不能以身份,岗位定女职工退休年龄,现事业单位从身份管理转向岗位管理,也不合理应改进,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后勤技能岗位,不能一刀切把后勤技能岗位的技术岗位的女高级技工都50岁退休,女高级技工虽是工人身份,却是高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服务岗位劳动者中掌握专门技术,具有高级工,技师资质的人员)我们这女高级技工是技能岗位最高技术等级,等同助理工程师,现在我们反映,国家也注意到这个情况不合理,盼国家调研尽快统一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和女干部平等55岁退休,充分利用人力资源,适应十二五经济转型.现国家有关部委已在调研弹性退休制,实际安徽和许多省已实行副主任(包括副主任)以上以及副处女干部60岁退休,而且这一制度已实行十几年,表明国家已关心高学历,高职称女职工退休年龄,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是弱势群体,(例如基层医院住院处,医保办核算人员)但也是事业单位后勤一线岗位的主力,并不影响年轻人就业,盼国家在已落实女高级人才和女干部退休政策时,也关心一下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这部份技能人才,我们并不影响年轻人就业,是刚工作的年轻人不可替代的,国家已研究这么多年了,盼国家尽快统一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55岁退休,让事业单位女高级技工有一个选择55岁退休的起码劳动权力,起码和普通女干部平等,和普通男工人平等,这也体现退休制度的公平,公正,不能面对少数女精英,女干部60岁退休
事业单位辞职了编制仍保留在,劳动者现在申请异地调动,劳动者需要回原单位活动才行,因为劳动者已经离职了,虽然编制保留,异地调动通常手续比较繁琐,需要多方沟通才行,原则上是可以调动的。《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参公编制”。“参公”严格来讲不是行政编制,是事业编制,所在单位也不是行政机关,是参公的事业单位。 三、参公单位事业编。不进行参公登记,不属于“参公编制”,只是事业编制,虽然单位是参公单位,不代表所有人员都是“参公编制”,这种事业编和“参公”不一样,任何遴选都不能考。 四、事业单位事业编。 五、工勤编制。行政机关叫行政工勤人员,属于机关工人编制,不是行政编制(公务员),只是机关后勤工人,占用工勤编制,但国家不允许以工代干。注意:此类人员和公务员都属于机关,一个是机关干部,一个是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勤编类同} 六、借调人员。编制在原单位,工资待遇都由原单位负责,只是人来工作,人事关系没过来! 七、长短期合同工、外聘人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等都属于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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