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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会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内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逾期不付的,责令其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英镑%按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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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只要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就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合法权益。 2、具体流程如下:申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明确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拖欠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按照上述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扣除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劳动合同终止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63条规定,企业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予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你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举报到劳动监察解决,否则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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