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只要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就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
1、劳动监察部门对于拖欠工资的行为,会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会责令单位限期内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单位逾期不付的,责令其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包括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英镑%按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支付额外赔偿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每月支付给工人本人。不得无故扣除或拖欠工人的工资。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659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