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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考以下回答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
1、产假到期后,继续请病假,如果用人单位批准,就按病假工资发放;如果请事假,没工资;2、我国目前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可以增加15天产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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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年**月**日开始休产假,假期将于200*年**月**日结束。由于孩子尚小,特向部门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将产假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20xx年*月**日为止,**日恢复上班。 但,若工作需要,本人将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在家处理,或及时赴单位进行处理,或提前恢复上班。 恳请部门及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能给予批准
针对产妇的症状,劳动法给出来不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者增加3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是女职工必须依法享有哺乳时间,这个是有强制性规定的。产假后继续请病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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