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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
员工自动离职,从主观上,其已经没有继续为原用人单位服务的意愿,客观上采用不辞而别的方式不再为用人单位服务,其实质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劳动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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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单位违法在先,可以书面提出离职,并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和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 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只要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 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您咨询的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问题答复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和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由于公司名义给您购买社保,您不需要提前一个月辞职,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根据您的工作时间主张双倍工资。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工龄与转入新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工龄是指员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标志着员工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他们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知识、经验和技术熟练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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