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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内地法院判决(包括内地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下同)在香港法院申请执行的细节问题:申请的时间期限:终审判决后的2年内...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已拿到胜诉判决并已申请强制执行,给你两个意见:1、查找你老板的公司在大陆的财产,如找到,可要求法院直接执行;2、申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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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而根据该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涉外离婚案件,如果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这两条规定同样适用于涉港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此外,在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中明确指出:“港澳同胞……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在港澳进行离婚诉讼如果确有困难,我们仍应当予以解决。故对于夫妻双方均居住在港澳的同胞,原在内地登记结婚的,现在发生离婚诉讼,如果他们向内地人民法院请求,内地原结婚登记地或户籍地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以上规定表明,香港居民回内地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内地人民法院可以立案受理。
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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