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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的方式: (一)协商解除 依据《劳动法》第36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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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协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可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仅可以协商变更,还可以协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两种,一种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另一种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3、约定解除。 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由当事人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
1、公司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有裁员、无过错性辞退等情形的,应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其一个月的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3、不到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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