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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
可以退房的情形有: 1、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3、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4、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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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8条第1项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行为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9条第1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9条第2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 3、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三个月拒交水电费的; 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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