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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且不得苛扣,如果单位拒绝结清,则属于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工...
不合法。劳动者按规定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正常结算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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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时单位需要一次性结清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是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的全部工资,那么在辞职时可以领取上个月1日到辞职当天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应该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但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卡发工资,并且约定了发薪日,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也是合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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