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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按本人工资为依据是不可行。工资约定必须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如果你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具体薪金,约定无效,可按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赔...
工伤待遇按本人工资为依据是不可行。工资约定必须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按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赔偿。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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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各地具体标准工伤评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交通事故评残依据的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伤残鉴定同等级起评点要比交通事故容易,而且工伤会有工资保障、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劳动保障比较好。建议走工伤保险。(不排除个别地方花点心思可以两个同时评,部分赔偿可以重复获得)
本人工资一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工伤职工2013年9月遭受工伤事故伤害,鉴定为二级伤残,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25个月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应当按照2012年9月致2013年8月的缴费工资计算。但因为实践中,缴费工资一般都是按年上报的,工伤职工2013年1——8月缴费工资,是2012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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