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
关于劳动合同补贴有以下几条法律规定: 1、第四条: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国家建立了制度,并于1993年发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在此基础上,202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重新制定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l号),进一步保护劳动者依法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规定》第12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是在剔除以上各项的情况下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王某所在电子厂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虽然在总数上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其中包含了工人的夜班津贴,而根据以上规定,夜班津贴是不应计算在内的,所以该电子厂违反了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的规定,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其限期补发王某工资。
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工资总额不可以包括保险等社会福利。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在这六部分中并未包括福利。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不属于工资范围。
第一、总包方可以直接施工,且法律规定涉及建筑结构等主体工程的必须是总包方施工,不能分包的。所以,总包方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没有错。 第二、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人就成为了总包方的劳动者,总包方就是用人单位,要给工人上五险。至于是否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从新修订的建筑法来看,不是强制性的了。 第三、法律并没有规定带班的班组长不许是内部职工。况且这个内部职工的定义也不是很准确的。签订劳动合同后都是内部职工了,何来外部职工之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49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603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