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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男方不可以;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民政局是办理的。 2、一次性要抚养费,如果男方同意,完全可以;如果男方...
1、男方注意情况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是指通过向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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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哺乳期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男方不可以;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民政局是办理的。 2、一次性要抚养费,如果男方同意,完全可以;如果男方不同意,法律只支持按月支付。 3、抚养费要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而不是18周岁;但如果双方协商一次性支付,以18岁为准是比较合理的。 4、我擅长处理离婚案件,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打我手机咨询。
哺乳期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为: 在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起诉离婚应该积极取证,收集相关有力证据。 哺乳期可以离婚的情况为: 双方自愿离婚办理协议离婚;女方提出诉讼离婚;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受理必要的请求。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1](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设立哺乳室。机场、车站、码头、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母婴室,并配备相应的设施,为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3、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七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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