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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 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
征地补偿操作程序: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根据补偿方案,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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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指界,确定征地的四至范围及果树等附着物的权属和类别。 二、用红塑料绳圈定果树等附着物的四至范围。 三、由征地人员按规定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鉴别。经鉴别不属于补偿范围或不符合补偿规定的,对相关附着物在现场和图上分别作出标记,同时现场告知权利人,并做好解释。 四、经鉴别属于应补偿范围的,按下列程序办理补偿登记: (一)将果园位置标绘在地形图上,量算出图斑面积并编号 (二)分类清点果树等附着物的数量,丈量树冠的直径 (三)根据果树的数量和图斑的面积,计算果树的密植度,确定补偿的方式,即按实际棵数补偿还是按亩补偿。 (四)对果树等附着物进行现场拍价,制作征地补偿登记表,并按规定由被征地权利人、村干部、征地人员、监督员等现场签名确认。 (五)组织人员将已清点登记的果树砍除或作出明显标志。 五、凡权利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补偿登记表上签名的,将相关果园的位置、面积、图斑号和权利人姓名做成标牌在现场插示,由征地人员对现场进行录像存档。 六、征地人员按规定制作补偿登记表后,将一式三份的补偿表第三联现场交权利人,第二联交监督员,第一联在当天移交征地服务中心。
首先,国家征地计划确定前的准备工作首先要进行征地通知,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然后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后,当事人要求申请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组织听证。之后,县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咨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审批材料的要求制定一书四方案,报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再由国务院审批。经批准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征收土地。二、国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地方案》,自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在征收集体土地时没有公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拒绝办理征地补偿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召开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申请审批和审查,审查按补偿标准执行。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由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三、国家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或者指定地点办理征地登记补偿手续。未按期办理的,补偿内容以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办理补偿登记,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后,按期交付土地。
征地安置补偿程序包括:第一步:征地通知。步骤二:调查确认土地现状。?步骤三:征求村民意见。?步骤四:征地文件报审批。?步骤五:征地公告。第六步: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求意见。步骤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批。?步骤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步骤九: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第十步:补偿安置费用和土地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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