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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个人要适当赔偿。《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分为三种情形。 一是依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如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因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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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员工因为工作失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应当依据双方的合同和通过公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来确定,其数额应当根据其过错适当确定。且向劳动者宣布。具体的办法可以参照《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进行。即:经济处罚从工资中扣除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般是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30%左右,不超过50%赔偿。因为劳动者本人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何赔偿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也或多或少负有部分责任,司法实践中,除本人故意行为之外,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和劳动者过错程度、经济能力,适当赔偿一部分,大部分在30%左右,不超过50%。就当事人提问而言,直接经济损失是成本价。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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