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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因地而异。以重庆市为例,申请条件如下: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在本定居或在本区有稳定工作;3)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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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满二年以上,并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3、在该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 4、未租住公有住房且未享受承租廉租住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 5、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介公司的行为违反北京市出租房屋相关政策规定,今年7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一条,明确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通知所指居住面积,是指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本案中房屋建筑面积只有60平米,使用面积就更小,却有10多个人在内居住生活,并且中介公司还分隔了客厅进行出租,这些都是违反北京市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房主范某可以要求中介公司纠正,如果中介公司拒绝,则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除协议。
先明确一点,公房承租与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条件是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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