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1987年8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09号文件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
从原则来说,北京车牌继承公证书的问题,一般车牌还不算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是有的地方车牌都是拍卖的花钱买到的,所以还是咨询当地的车管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一、提交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1、房屋继承由房屋所在区房产管理处受理 2、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公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0年8月16日以前继承房屋的,还应提交房屋评估报告。 二、工作时限:符合规定条件、手续齐全的、自收件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完毕。 三、税费标准(以北京为例) 档次标的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文件依据 1100以下(含100)5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承租人死亡,公租房的继承承租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 (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8人已浏览
399人已浏览
748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