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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是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不能要求单位进行经济补偿,也拿不到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是无过失性辞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
劳动者与公司底层管理人员发生争吵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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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合同已经到期,也就是终止了。当然,如果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那么同样受劳动法保护。并且,如果是单位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2换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3严格来说,应当变更合同。当然,实际中可能没有,但是不能降低待遇,否则可以要求补偿。4看合同关于换岗的约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单方变更合同的。
辞职又能拿到补偿金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即使是口头协议,约定工资,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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