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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的原则有什么

2022-05-11 654人已浏览
  • 郑路祥律师

    郑路祥律师联合创始人

    浙江宜景源律师事务所

    擅长:企业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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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在合同领域中,损失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损失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这种损害赔偿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2、减少损害的原则。又称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的原则,是指受害人在一方违约造成损害后,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也有权要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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