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2021-12-11 3,25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如下:1、国营企业招用工人,必须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之内,贯彻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内部招工,不再实行退休工人“子女顶替”的办法;2、企业招用工人,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实行合同制;3、企业招工工作,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法律依据
《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
第四条  企业招用工人,应当公开招工简章。简章主要内容应包括: 招工的具体政策,招收对象、条件、人数、男女比例、行业、工种、待遇、招收时间、办法、考试科目以及招工单位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招工简章,应经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城镇待业人员和国家规定允许从农村招用的人员,均可报考。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