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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2020-12-05 607人已浏览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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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政治的重点内容包括:重点车辆疲劳驾驶等风险、货车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车辆从事旅游运输、非法营运、非法营运车辆打击、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事故风险突出路段,对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城市内道路的桥梁、隧道开展集中排查、道路设计、施工、管维存在缺陷、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规范、不清晰或有破损、遮挡视线等;卡口、流量监测点数据资源整合不到位;高速入省方向检查点建设;“三同时”制度不落实以及未经验收通车。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环节监管缺失,车辆生产、销售、改装环节监管不到位;路面查获的非法改(拼)装及非标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长期脱检、逾期未报废、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大车高速占道,大型车辆长期违规占用高速公路快速车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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