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地产企业房子已经出售企业还用交土地使用税吗

2024-06-22 35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一般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需要承担缴纳契税的义务,但若是被拆迁的企业以房产作为投资入股的话,房地产企业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契税。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 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除了考虑土地增值税,另由承受方交契税。 是指土地使用者以出售、赠与、交换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 即以货币为媒介,出卖者向购买者过渡房产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以下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股权转让,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应照章纳税。 房地产企业缴纳契税的依据 1、正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契税的环节只有一个,就是取得土地开发的使用权时,按照现在的国土部门有关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也既契税的计税价格只能是拍卖的成交价格.该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等。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没有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偏低的,征收机关可依次按下列两种方式确定: ①评估价格: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并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价格。 ②土地基准地价: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公示的土地基准地价。 (2)以竞价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 市政建设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括在内。 3、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