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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居住权的,向谁申请居住权登记

2022-04-16 2,088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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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设立居住权的,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可以根据物权请求权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登记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对世界有利,可以对抗第三方,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例如,如果房屋有居住权登记,即使所有人出售房屋,居住权人的居住权也可以与新受让人对抗,尽量避免因所有人对房屋的处罚而无法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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