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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按照居住权合同约定,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除当事人直接另有约定的,居住权一般...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免费设立房屋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对他人的房屋享有占有和使用权,以满足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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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设立居住权需要两个条件: 1.设立居住权的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书面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的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公示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
一、居住权在遗嘱中怎么设立 房屋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订立居住权时,要载明居住权期限、房屋位置等内容。 如遗嘱人将财产交予其法定继承人的,构成遗嘱继承;如遗嘱人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则构成遗赠。遗嘱设立居住权的,应以遗嘱有效为前提。 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只要遗嘱有效,即可以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的哪个包括哪些 遗嘱的内容包括: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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