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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申请要求

2024-05-22 3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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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333元;低收入低于2083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执行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 1、具有南京户籍; 2、获得大中专院校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 3、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规范、完备,并有稳定收入; 4、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1年及以上; 5、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在本市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 2、持有本市合法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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