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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医保怎样转职工医保

2023-04-27 19人已浏览
  • 唐玉娟律师

    唐玉娟律师专职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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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灵活就业医保转职工医保的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转职工医保前准备: (1)先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自己的情况,确定是否已经办理了公积金缴存; (2)若有担保户保障计划,可以提前到职工医保机构办理停止担保,以免影响健康保障。 2、转职工医保: (1)缴清就业保险费,并到原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就业保险注销; (2)到当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入职手续,填写职工医保登记表,做出职工医保缴费档案,并交纳入职缴费; (3)等待就业保险注销审批后,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职工医保手续,交纳首次缴费,办理医保卡; (4)可以到当地就医机构使用医保卡,获得相应的医疗保障服务。 3、转职工医保后记得更新: (1)准备好新工作证明文件,及时更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2)及时将新单位的职工医保缴费调整到新的标准,以确保本人的医保保障, (3)定期到当地职工医保经办机构查询保险信息,及时更改失效的保单; (4)注意定期复审新单位的职工保费用标准,及时更改相关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医保转职工医保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缴费银行卡复印件1份; 3、与银行签订的《代扣代缴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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