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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收回流程是什么

2022-04-12 972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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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权收回过程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案;第二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报市政府批准;第三发布撤资决定。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国土资源局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第四注销登记。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后,原登记发证机关应当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出让和划拨土地的收回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认定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建筑物等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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