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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抵扣联丢了严重吗

2021-12-27 22人已浏览
  • 周业恳律师

    周业恳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深桂律师事务所

    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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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发票抵扣联丢了严重。 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失:开票方必须根据规定流程,对丢失的发票进行报失处理,再由税务机关进行遗失申明,相关过错方需要对此承担一定责任。 一般,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三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1、第一联为记账联,是销货方核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的主要凭证,即销售方记账凭证; 2、第二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额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规定,依照取得的时间顺序编号,装订成册,送税务机关备查; 3、第三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即购买方记账凭证。 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基本联次一般有两联,即记账联和发票联,比增值税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凡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在办理完税务登记的同时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领取发票领购簿按照经营项目购买发票。再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需按上次购买的发票存根到发票销售窗口验旧购新。办理停业、注销、迁移登记的纳税人,持已使用的发票存根和未使用的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发票销售窗口办理发票查验缴销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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