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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点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2021-02-19 10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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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合同承诺期限的起点规定如下:合同的承诺期限的起点一般为信件载明的日期(没有标明日期的,承诺期限的起算时间投寄该信件的邮戳之日)或者电报交发之日。若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要约的,承诺期限的起点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二条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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