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药品行政处罚主题认定是如何回事?

2024-05-20 11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药品行政处罚主题认定是分为零售药店作为违法主体的情况: 有执法人员认为零售药店属于其他组织。其依据是零售药店在药品许可条件和监管内容中,始终是以药店的名义而不是以开办者个人名义实施经营运作,必须具有相应的管理机构、营业场所和管理制度,并且常常聘用相关药学专业人员,所以零售药店不是自然人而是一种非自然人主体,应视为其他组织。 零售药店一般都是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民诉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显然,民法把个体工商户定位于公民(自然人),不属于企业的范畴,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零售药店属于药品经营企业,这就使得给零售药店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与《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不一致,这也是产生上述分歧的根源。 国家对药品等行业的经营设定了行政许可,《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应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由此可见,《药品经营许可证》是申请经营药品的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前置批准文件,《营业执照》才是企业的“身份证”。并且个体工商户是以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有别于其他组织承担的有限责任。因此在确认主体时,应该将个体经营者的姓名以及字号都填写在执法文书上,通常的做法是:姓名+(字号)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