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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产生纠纷可以怎么处理

2024-05-28 3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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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当租赁纠纷发生时,当事人首先需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递交书面调解申请书,同时提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表》,阐述争议焦点与相关需求,并注明日期。 待租赁管理部门接收申请后,会针对相关文件进行严格审核。若符合受理标准,则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流程,并填写《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必要资料。反之,则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详述原因。 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租赁管理部门将派遣至少两位工作人员分别向租赁双方了解情况,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水电费单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关键证据,并据此制定调解方案。若情况紧急且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展开调解。整个过程中,调查工作将按照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详细记录调查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n\n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n(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n(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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