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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用办土地使用权证吗

2024-05-07 14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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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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