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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转让土地应计入营业收入还是营业外收入?

2024-06-29 12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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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 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 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 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小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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