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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能否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

2024-05-27 1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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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公司章程可以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时要制订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有很多,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公司章程可以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n(一)公司名称和住所;\n(二)公司经营范围;\n(三)公司注册资本;\n(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n(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n(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n(七)公司法定代表人;\n(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n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n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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