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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临时股东会召开方式为经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临时股东会议召开条件为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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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手续是,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决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还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一、会前第一项(会议筹备): 征集议案 确定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 二、会前第二项(会议通知): 短信告知 文件通知 会前提示 三、会前第三项(会前检视): 修正会议议题 资料装袋发放 清点参会人数(签到表) 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关注会议签字事项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会议记录及签字 书面意见收集及签字 决议及签字 纪要及签字 发放征集议案表格 五、会后(开启新的循环): 补正资料 发文 报备及披露 归档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Boardofdirectors)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具有如下特征: 董事会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1、你们的股权50%以上可以以书面通知发出召开股东会议通知,提前15天通知。 董事长是否也是股东之一,等到他收到书面通知时,他再通知召开股东会议,肯定不可能同在一天召开,除非你们寄的是当天件的快递,当天件到达时间在上午,否则来不及发出提前十五天开会,开会日期为一天的通知。 2、股东会通知中要明确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你们最好把那些占50%以上股东名字都列上,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议题,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 3、建议你们看一下公司章程关于更改法定代表人需要的股权比例 4、你们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表、要求董事长向股东会报告公司情况。 5、公司股东会议题由你们决定,但是既然你们已经决定要换届,那很可能会发生你们股东会决议董事长不执行,因为公司实际在董事长控制之中。所以一旦决定,要对全盘都有打算,如果打草惊蛇,可能会造成僵局。权利还是没有被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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