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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者董事长不能履职的,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召集; 2、提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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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流程:1。召开: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和地点: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30天公布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者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4、投票通过:股东大会的投票可以通过会议投票,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投票权的一半以上。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5、形成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作出会议事项的决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临时股东大会,就是不定期的、在必要时召开的股东大会会议。什么是“必要时”,也就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当召开股东大会的临时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如果有上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所以有这个时间限制,是为了防止将临时股东大会所应决议的事项无限期地拖延。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手续是,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并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决事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还可以提出临时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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