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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

2020-08-10 276人已浏览
  •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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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不适用于七天无理由退换的情况是: 1.消费者定作的商品,指经营者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制作而成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指新鲜、有生命或者容易腐烂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报纸、期刊刊登的内容主要是新闻、时事评论等,供人们了解当下或者短时间内发生的事件、舆论走向等; 5.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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