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消法修正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商品...
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商家(下称"卖家")使用淘宝提供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向其买家提供的特别售后服务,允许买家按本规则及淘宝网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于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但该规定只针对通过网络、电视等途径销售商品的行为,不包括普通商店销售商品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处罚:(一)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的;(二)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办理退货手续,或者未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退货地址、退货联系人等有效联系信息,致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手续的;(三)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的。
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1、消费者定制的; 二、新鲜易腐; 3、在线下载或拆封消费者的视听产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产品; 四、报纸、期刊的交付。 5、除前款所列商品外,根据商品性质和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适合退货的其他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3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273人已浏览
1,5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