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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编权是否需要原作者同意

2023-01-31 846人已浏览
  • 孔令抄律师

    孔令抄律师合伙人

    北京盈科(温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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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一、改编权需要原作者同意吗 1、改编权需要原作者同意。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演绎原作品,需要征得原作者以及其他对原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人的同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二、作者和著作权人的区别有什么 作者和著作权人的区别是,作者与著作权人所指向的对象有所不同。 1、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实际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这样的职务作品,作者只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 2、合同约定权利属于他人的,作者不是著作权人。比如委托创作合同、单位的劳动合同,出版社的编辑根据出版社交给的任务编写的书,一般根据合同约定著作权属于出版社。唱片公司的职员编写的歌曲,一般根据约定著作权属于单位。编剧创作的剧本,著作权的归属也主要由合同约定; 3、作者死亡,著作权由继承人享有并行使。演绎和改编作品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的拥有者是公民的,著作权的有效期是公民的一生以及其死后的50年。着作权的拥有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发表之后的50年内都属于著作权的有效期;对于电影作品来说,完成拍摄后的50年内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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