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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废标的情况有哪些?

2023-01-06 21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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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废标的情况有: 1、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 2、投标人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废标的原因如下: 1、采购项目专业性强,潜在供应商数量较少,例如,部分专业设备对产品的技术性、稳定性、安全性有行业标准和严格要求,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而目前市场上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 2、因供货或售后服务等特殊性,不宜外地供应商投标,而本地供应商数量有限,例如种苗采购,因长途运输种苗存活率降低,苗木栽种后的养护期长、人工成本高等原因,外地供应商在这些方面投入的成本将比本地供应商更高,考虑到价格竞争处于劣势而不愿意进行异地投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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